佛尔们河卫
见“甫门河卫”(1048页)。
见“甫门河卫”(1048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二月设置之弗朵秃河卫和正统后所设弗朵脱河卫均作费克图河卫。
见“本仲”(488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即“明马约”(140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勒弼河卫,并说清代噶勒弼鄂谟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南四百40里。
参见“德昂族”(2520页)。
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习惯法。彝语又称“尔德杰威”,意为规矩、道理。用以处理一切社会问题,人人必须遵守先例,遇事援引、参照以前执行的习惯办法,彝称“跟路路”。但历代也有一定的改进与灵活变通。主要内容包括几个
唐吐蕃王朝古都。又称逻些。即今拉萨。位于今西藏中部,拉萨河中游。吐蕃雅隆部落强大后,其首领囊日松赞率部北伐,败原占据逻娑川(拉萨平原)之苏毗部,遂以逻娑为政治中心。至松赞干布时正式以此为都邑。先后建大
古代希、罗马人对中国人的称谓。见于公元前后至六世纪欧洲历史文献中。原意为“丝绸生产者”。一般认为,其派生于ser、serikon与ser-ic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