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锡尔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书名。翦伯赞著。1947年3月正式出版。全书共分5部分,即《前言》、《台湾番族诸部落的名称及其分布》、《台湾番族的经济构造及其生活方式》、《台湾番族的家族形态及其氏族组织》、《台湾番族的意识形态》。该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主儿乞、岳里斤、要儿斤、月儿斤、岳斯斤、禹儿乞、术里乞。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同为合不勒罕后裔。成吉思汗伯祖斡勤巴刺合以长子地位继承百姓中骁勇者单独建部,势力颇强。该部“但有去处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三。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汝买、户买。为分布在云南瑞丽、陇川等地“汝买”支系德昂族的自称。信奉小乘佛教中的※“润”教,可杀牲和饲养鸡、猪。其妇女婚后蓄发,上衣斜襟,筒裙和服饰颜色中以黑色最为明显,故被当地汉族称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藏语音译。原意为侦察和守望边境者。后逐渐演变为管理军民的官吏。约始设于元朝,为大活佛下的管理人。至明代演变为大活佛下的政教首领。在安多地区,为政教合一部落中管理行政事务的官员,其产生有家族世袭、轮流充
古地名。在今北京城西南。西周至战国为燕国都城。秦置县,至汉,为广阳郡(或国)治所。晋至北朝历为幽州、燕国、燕郡治所。鲜卑慕容氏建前燕后,即定下“先取蓟城,次指邺都”的战略目标。东晋穆帝永和六年(350
古代夫余族的一支。汉籍中亦称“旧北夫余”。初见于高句骊《好大王碑》,《魏书》等始载其名。史无专传。来源于中国北方貊族迁居东北的一支。名称所指及其所在众说不一:一说即北夷橐离的别称,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