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古敦可汗
一作“伏名敦可汗”,即“豆仑”(982页)。
一作“伏名敦可汗”,即“豆仑”(982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多布库尔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多布库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人的氏族组织及分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
见“賨人”(2294页)。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407—479北魏大臣。本名秃发破羌。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自谓南凉秃发傉檀之子。父为西秦乞伏炽磐所败后,自乐都投奔北魏,以机辩为太武帝所器重,赐爵西平侯,加龙骧将军,赐姓源氏。从击山胡白龙、吐
见“附邻”(1259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
见“龙涸”(494页)。
古州名。北周武帝置。治所在沙渠县(今湖北恩施)。隋改清江郡,唐改清化郡,乾元(758—759)初,复名。宋因之,领清江、建始2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并清江入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