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
西夏文译佛经。译自后秦鸠摩罗什译本。西夏文译者佚名。一为木刻梵夹本,存卷3。卷首有元代皇帝印经祝赞。现藏北京图书馆。一为泥金写经,绀纸金书,存6卷,前有道宣述弘传序,藏法国巴黎图书馆。一为木刻本,有西
1913——1948蒙古族女革命英雄。内蒙古镶黄旗红格尔乌拉苏木敖包高勒人。摔跤手齐林之女,自幼聪明伶俐。家境贫寒,给牧主放牧。1946年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镶黄旗八苏木支部委员,负责搜集穆克登宝等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春秋末年吴国与越国一次著名大会战。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吴王阖闾趁越国新丧,举兵伐越,兵败檇李,负伤身亡。夫差继位后,为报越国杀父之仇,“日夜勒兵”。二十六年(前494),越王勾践拒绝大夫范蠡等
见“耶律安端”(1311页)。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僜语音译。※僜人格曼支系的自称。内部讲格曼话。约占僜人总人口的60%。聚居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及格多河流域。主要由明末清初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和从西部迁来的部分“义都”人融合发展
即“苍海郡”(1001页)。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子云丹之后裔据拉萨为王,史称拉萨王系。其政治中心在拉萨。公元10世纪初,藏传佛教(喇嘛教)从多康等地再度复兴。迅即传遍全藏。斯时,王位传至察那意希嘉参、安达赤巴父子辈,建立政教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