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1910清末将领。云南临安府阿迷州(今云南开远县)人。回族。自幼好武喜兵。咸丰八年(1858),以武童入营,随岑毓英军镇压杜文秀回民起义军,累升至都司。光绪元年(1875),从征腾越义军,补游击加
鄂伦春语音译。又称“埃尼博如坎”。主管天花病的娘娘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患天花病,祈祷此神保佑。祭品为狍子、野鸭、飞龙鸟和酒等。神像是在布或纸上画的3个女人像。相传她们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黑齿”、“芒蛮”、“白衣”等;元明时“白衣”又写作“百夷”、“白夷”、“伯夷”等,清以后称“摆夷”、“摆衣”。
西羌的一支。参见“旄牛羌”(1902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伍弥特氏。嘉庆元年(1796),以健锐营前锋、蓝翎长随军镇压白莲教起义。五年(1800),升前锋校。六年,赴台湾镇压起义,升前锋参领,从破滑县。二十二年(1817)
契丹符契。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始制。以金属铸成,鱼形,一般长6寸,分左、右两半,各有字号。凡国家有事,调发军队,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待使者见守将后,经验证,大小、长短、字号全合,然后发兵。事毕,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世居穆溪。侍卫齐玛塔子。初与兄阿山屡从征,积功任参领。后金天聪四年(1630),从都统纳穆泰守滦州、永平,纳穆泰弃城走,因其力战明军未受罚。九年(1
公元7—10世纪古代突厥、回鹘、黠戛斯人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于这种文字与古代日耳曼民族使用过的卢尼文外观十分相似,而且用该种文字书写的碑文主要是在蒙古鄂尔浑河流域和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发现的,所以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