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孙帖额
见“叶孙脱”(539页)。
见“叶孙脱”(539页)。
东魏大臣。字保年。附化人。族属匈奴,破六韩氏(潘六奚氏)。匈奴右谷蠡王潘六奚后裔,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将领破六韩孔雀之子。有胆略,善骑射。孝明帝孝昌元年(525),起义失败,父被杀后,归附北魏大臣尔朱荣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副都统从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叛藩吴三桂至湖广,连败敌将陶继智于宜都县松滋朱家铺。十四年,征叛镇王辅臣,率本旗兵败其子王继正兵于平凉府。三十年(1691),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简称“戛堵”,景颇语音译,意为“地官”。旧时云南陇川邦瓦景颇族地区一种宗教职位名称。专门负责为“山官”(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的世袭首领)主持祭“地鬼”和祭“官庙”等祭礼。由“山官”任命,世袭,委任时“山
1872—1913清末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又名郗安仁,字沛生。云南盈江县人。傣族。云南腾越干崖宣抚使※刀盈廷之子。光绪十七年(1891),承袭土司职。曾受父命率土兵屯守边陲,多次与入侵英军战斗。受革命思
①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号噶尔玛岱青和硕齐。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长子。康熙年间屡遣使向清廷纳贡,获厚遇。因部落繁盛,势力较大,二十二年(1683),清廷允其贡使与噶尔丹、阿玉奇等各部
又称“蒙古同乡联合会”、“蒙古联合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在京蒙古王公那彦图、贡桑诺尔布、博迪苏等因应辛亥革命局势所倡立的组织。1911年12月24日成立。那彦图任会长,目的在于阻挠清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