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见“土登嘉措”(70页)。
即“颙琰”(2508页)。
西藏噶丹巴族先民。又称米琼屯结。藏族。生于拉萨上游的林地。14世纪末15世纪初人。出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大臣噶尔东赞家族,父噶德桑波在元代蔡巴万户长哀嘎多吉手下为官,后为帕竹政权乃溪卡宗本之侍从,旋任拉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王岱舆撰。是书为作者文集。分上下两卷,共40篇。上卷20篇,讲宗教哲学;下卷20篇,主要讲教法。该书旨在卫护伊斯兰教,批驳儒、佛、道与伊斯兰教乖违之处。有崇祯十五年(1642)
甘肃省方志。(清)赵世德编撰。世德、辽宁辽阳人,康熙间(1662—1722)任秦州知州。康熙二十六年(1687),成书。今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全书2卷21门。自户口、徭役,迄赈恤、艺文。无沿革、疆域、
即“岭表录异”(1395页)。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
?—1425明朝将领。原名绰罗,一译丑驴。蒙古族。故元兵部尚书(一作工部尚书)。洪武二十一年(1388),归附明朝,太祖赐以姓名。因通译书,授燕王府纪善。建文元年(1399),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
1639—?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高僧。内蒙古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活佛。青海人。清崇德三年(1638),席力图呼图克图一世希迪图噶卜楚圆寂后,被寻访确认为转世灵童,迎至席力图召坐床,为席力图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