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亦里察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正统后设之亦力察卫皆改作伊拉齐河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有伊拉齐河。
见“高昌”(1907页)。
?—1895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首领。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比西麦干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执送兰州杀害。参见“河湟事件”(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即“马子英”(162页)。
地名,位于打箭炉西。其地四面高山重叠,东界雅龙江,北界瞻对,南界云南中甸,西界巴安。古属南诏,元隶奔不儿亦思刚,明为朵甘都司,属长河西、鱼通、宁远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授理塘土司为宣抚司,辖瓦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