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见“耶律世良”(1308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三大欢乐调》。纳西族中广为流传的民歌曲调。由《猪歌》、《赶马》和《烧香》等3个民歌组成。其内容主要是歌颂劳动生活,传授劳动知识,赞美男女青年建立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爱情。
500—532北魏末年将领。字荣宗。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荣从弟,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孝明帝末,为直斋。转直寝,后兼直閤,加前将军。武泰元年(528),任给事黄门侍郎。孝庄帝即位,
相传为三国时白子国、建宁国国主。又作龙凤佑那、凤佑那、张龙佑那、张佑那等。白族先民。传说为白子国(在今云南)国王※仁果第十五世孙(又作九世孙或十七世孙)。《南诏野史》等书云,三国蜀建兴三年(225),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洪武年间(1368—1398)置,隶属松潘卫。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五年(1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刻石题记。亦称阿什哈达摩崖。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坐北朝南,其下临江。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宽70厘米。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
即“段福”(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