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卡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萧匹敌”(1992页)。
见“驻藏大臣”(1553页)。
契丹符契。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始制。以金属铸成,鱼形,一般长6寸,分左、右两半,各有字号。凡国家有事,调发军队,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待使者见守将后,经验证,大小、长短、字号全合,然后发兵。事毕,
即“乌由罕”(332页)。
见“撒麻耳干”(2495页)。
契丹王朝选官制度。赵翼《廿二史札记》称:“辽初功臣无世袭,而有世选之例。盖世袭则听其子孙自为承袭,世选则于其子孙内量才授之。”是为契丹旧制。据《辽史》所载,军政要职,如北南枢密使、北南宰相、夷离堇等皆
见“伯笃鲁丁”(1092页)。
行政区划名。明清为干崖宣抚司、盏达副宣抚司,属傣族土司。民国二年(1913),分设干崖、盏达弹压委员,民国五年(1916),改设行政委员,隶腾越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改设盈江、莲山设治局。盈江即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
见“伊克和卓”(8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