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根据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关于从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边界止的中俄西段边界的规定,具体确定了自玛呢图噶图勒干至哈巴尔阿苏止中俄边界上所立10个界碑位置。通过此约,俄国割占了斋桑湖以东、以南原属中国的领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根据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关于从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边界止的中俄西段边界的规定,具体确定了自玛呢图噶图勒干至哈巴尔阿苏止中俄边界上所立10个界碑位置。通过此约,俄国割占了斋桑湖以东、以南原属中国的领土。
亦称“打衣角”。门巴族祈求避灾的民间习俗。流行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穿上新衣的当天,要背一竹筒清水将衣服的一角打湿。意在免除今后家里发生火灾。
1875—1933变法维新的积极推行者。字鉴心。纳西族。云南丽江石鼓人。自幼受父周兰坪振兴实业思想的影响。光绪二十七年(1901)举人。后被选送赴日留学,读师范科,为纳西族第一个留学生,留学期间,积极
①北方古族名。亦作翟,因狄人主要居住在北方,故又称“北狄”或“北翟”。一说狄即商代之鬼方、周代之“狁”。史载,周族先祖不膹、公刘等居于“戎、狄之间”。《毛诗故训传》云: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参见“菁民”(1988页)。
见“笔写契”(1883页)。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前137南越国君,自称蛮夷大长。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秦时曾佐尉屠睢攻越,后为南海郡龙川县令。秦末农民起义席卷中原,时郡尉嚣病亟,令其代行南海尉事,授计绝秦通越之道,自守待变。后趁秦亡楚汉相争之机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丙怀,号衷白。土家族。万历十五年(1587),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二十五年(1597),明廷调永顺司士兵万人援辽东抗女真人。请自备衣粮听调,既而支吾,有要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