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见“保住”(1681页)。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见“纳噶察”(1270页)。
见“春稽”(156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契苾明”(1565页)。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