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吾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
参见“护军营”(1059页)。
参见“拉孜”(1366页)。
亦称龙门石窟。在河南洛阳市南郊13公里伊河入口处两岸的东西崖,即香山和龙门山(伊阙山)。与※莫高窟、※云冈石窟并称为中国古代佛教石窟艺术三大宝库。开凿于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500),后经东魏和西魏、北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见“耶律弘基”(1308页)。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1788清朝大臣。字钦斋。汉军镶黄旗人。二等伯、额驸李永芳四世孙,李元亮子。乾隆初,以荫生授印务章京,累迁正蓝旗汉军副都统。十七年(1752),调热河副都统。后历任工部、户部侍郎,署广州将军、两广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位于居延海以东地区。贞观二十年(646)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贺鲁(贺鲁部)、葛逻(葛逻部、挹怛部)、䒽跌(以都督府改置) 3州。隶单于
即“夏尔巴人”(18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