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见“真寂庙”(1819页)。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今甘肃岷县境)。宣德三年(1428),其首领官着肖等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金织纻丝袭衣、靴袜等。到天顺八年(1464),首领坚东贡方物,赐其彩缎、衣、茶等物。此后,与明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甘肃敦煌县南、青海北部。东邻罕东(今甘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东北境),北近沙州(今敦煌)卫,南接西番(今青海格尔木县西北一带)。汉为婼羌地,唐属吐蕃,元为宗室卜烟帖木儿辖境,撒里畏
见“佛阿拉”(1096页)。
参见“保寺族”(1681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纥石烈部首领。女真族。居活刺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兄弟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世祖)之机,约集乌古论部骚腊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挞懒、海罗勃堇等掳掠野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