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斯
清新疆库车人。维吾尔族。鄂对之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霍集占,克库车后留城办事。四十年授阿克苏阿奇木伯克。越三年父死袭爵,调补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旋因其父参与高朴私采私贩官玉事发,削世爵,仍留任阿奇木伯克后晋封固山贝子。
清新疆库车人。维吾尔族。鄂对之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霍集占,克库车后留城办事。四十年授阿克苏阿奇木伯克。越三年父死袭爵,调补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旋因其父参与高朴私采私贩官玉事发,削世爵,仍留任阿奇木伯克后晋封固山贝子。
见“东丹国”。
见“廷尉平”。
本秦霍人县,西汉改名。治今山西繁峙县东三里圣水村东。属太原郡。东汉属雁门郡。东汉末废。西晋复置,永嘉后废。《说文》:“泒水起雁门葰人戍夫山,东北入海。”
官名。简称搜检。科举考试中的考场专职官员,负责督率搜役在考场门外搜检士子,以防夹带。参见“搜检①”。
①西晋泰始元年(265)改山阳郡为高平国。治昌邑县(今巨野县南)。属兖州。辖境相当今山东巨野、嘉祥、金乡、鱼台、邹城、兖州等市、县地。十六国后赵改为郡。南朝宋移治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北齐天保七年(
?—1800清江苏吴江人,字亭立,号听涛。乾隆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曾典福建乡试,督广东学政。直南书房,累迁詹事。后擢礼部侍郎。乾隆五十年(1785),调吏部侍郎,直讲经筵,校勘《石经》。嘉庆二年(
官名。(1)战国魏置。掌都邑军事之长官。(2)《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周王子弟之封邑及三公采邑的军事长官。上士爵。属员有中士、下士、府、史、胥、徒若干。
历(曆)明万历朝铸行之铜币。万历四年(1576)始铸。有*金背、火漆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鏇边钱,每文重一钱三分。初定金背八百文,火漆、鏇边各一千文抵白银一两,后因钱价增高,金背五百文即抵银一两。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始设。一度特任,为会试、乡试主考官。天试、东试、北试、翼试及各省乡试均设正、副一人。翼王出走后,仅存天试。天历己未九年(1859),干王改革科举,改为钦
书名。清王有光撰。四卷。成书于嘉庆年间。是书注释谚语三百零四条,揭露清代社会的腐朽,反映农民的悲惨处境。个别处有宿命论、因果报应之说。全书以六条谚语说明其编排体例,有启、正、续、末诸目,每目之内,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