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段营造录
书名。清李斗撰。一卷。乾隆六十年(1795)刊行。原系《扬州画舫录》第十七卷,后与散见他卷之有关记载汇为一卷。系作者摘录当时为乾隆皇帝下江南,而在扬州仿北方官式做法建造的行宫寺园的建筑技术而成。内容包括大木作、油作、土作、瓦作、砖作、石作、琉璃作等诸种建筑分科做法。分别采自《鲁班经》、《九卿议定物料价值》、《内廷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营造算例》、《工程做法》及扬州当地工匠做法,此书较之原书易解,为入门之作。亦可从中查寻已佚的则例。
书名。清李斗撰。一卷。乾隆六十年(1795)刊行。原系《扬州画舫录》第十七卷,后与散见他卷之有关记载汇为一卷。系作者摘录当时为乾隆皇帝下江南,而在扬州仿北方官式做法建造的行宫寺园的建筑技术而成。内容包括大木作、油作、土作、瓦作、砖作、石作、琉璃作等诸种建筑分科做法。分别采自《鲁班经》、《九卿议定物料价值》、《内廷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营造算例》、《工程做法》及扬州当地工匠做法,此书较之原书易解,为入门之作。亦可从中查寻已佚的则例。
爵位名。春秋时秦国置,商鞅变法时沿用,为秦国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各国的大将军。居秦爵第十八级。《史记·秦本纪》:“宁公卒,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汉书·百官公卿表》:“十八大庶长
约1564—约1624明宗室。字郁仪、明义。宁献王朱权七世孙。封镇国中尉。博览群书,通晓朝廷典故。万历二十二年(1594),以学行被荐,管石城(今属江西)王府事务,主藩政三十年。好天文、地理及文字训诂
书名。三国魏文帝曹丕撰。原文凡五卷,二十篇,曾刊刻于都城洛阳太学内。后因石碑毁废,仅存《自叙》和《论文》两篇。其中《论文》分析文人相轻原因,评价“建安七子”之作,强调文章应以“气”为主,认为文章乃经国
明广东东莞人,字仲辉。洪武初,以乡荐任御史。巡视苏州、凤阳,奏事切中时弊。九年(1376)升刑部侍郎。执法不阿,为御史大夫陈宁所忌。坐事贬谪,卒贬所。
官名。博士之主管者。秦已有之,始皇时周青臣即任此官。入汉沿置。东汉改为博士祭酒,秩六百石。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初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乾隆十四年(174
1801—1858清湖南乾州(今吉首)人,字臣若。行伍出身。道光三十年(1850)镇压李元发起义,擢为都司。咸丰元年(1851)随向荣赴广西镇压太平军。三年擢总兵,寻擢江南提督,在安徽抗御太平军,陷芜
官署名。(1)亦简称都尉。金末置,直属枢密院,设于正大年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一说十三个)。每司
书名。明董谷撰。一卷。谷字硕甫,浙江海宁人。正德举人,曾官安义、汉阳知县,自号碧里山樵。是书杂记琐闻,多齐东之语。万历七年(1579),许琳附刻于《见闻纪训》。有《盐邑志林》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均
即“度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