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
明洪武二年(1369)降崇明州为县,属扬州府。八年改属苏州府。治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永乐十九年(1421)迁治旧县北十里。弘治十年(1497)属太仓州。正德中县治渐圮于海,嘉靖八年(1529)乃迁筑土城于三沙(马家浜)西南。二十九年海水啮城东北隅,复移治平洋沙,筑砖城,即今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以西之地。万历十一年(1583)城东隅复圮于水,十三年移治长沙,即今崇明县治(城桥镇)。
明洪武二年(1369)降崇明州为县,属扬州府。八年改属苏州府。治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永乐十九年(1421)迁治旧县北十里。弘治十年(1497)属太仓州。正德中县治渐圮于海,嘉靖八年(1529)乃迁筑土城于三沙(马家浜)西南。二十九年海水啮城东北隅,复移治平洋沙,筑砖城,即今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以西之地。万历十一年(1583)城东隅复圮于水,十三年移治长沙,即今崇明县治(城桥镇)。
?—1225南宋宗室。初名均,寻改名贵和。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太子询死;次年,被立为皇子,改名竑,封祁国公。十五年,进济国公。时丞相史弥远专国政,他深恶之。弥远侦知而惧,因谋废立。十七年,宁宗
虎形铜符。省称铜虎、铜符。汉代以此作为符信。自文帝二年(前178)始,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符分两半,右留京师,左与郡守。后或沿用。北魏委派
约700—762藏译名为“希瓦错”,意译“静命”,故亦称“静命大师”。印度僧人。系大乘佛教中观学派衍化出的瑜珈中观派创始人。曾任那烂陀寺首座。唐天宝二年(743),受吐蕃赞普墀德祖赞之请,入吐蕃,在拉
古代陶器纹饰。陶器成型后,以指甲按印其外壁所留下的印痕。多见于新石器时代。
又名大机。明代丝织机之一种。机身通长一丈六尺,由楼门、涩木、老鸦翅、铁铃、花楼、衢盘、衢脚、叠助、眠牛木、称庄、的杠等部件组成。两人操作,一人掌机,一人提花。可织成各式花纹。花机
①众官之长。《书·盘庚下》:“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指大夫。《国语·楚语上》:“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师长,大夫。
见“斛面”。
即“亦力八里”。
北宋处州遂昌(今属浙江)人,字深之(一作深父)。嘉祐进士。累官至兵部侍郎、工部侍郎。支持王安石变法。王氏改学校法,尝引以为助。力主“荆公新学”。官国子司业时,刊布王安石《字说》、《洪范传》及王雱《论语
?—前115西汉人。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嗣爵为武强侯。武帝时曾为御史大夫、太子少傅,元狩五年(前118)为丞相。元鼎二年(前115),朱买臣等丞相三长史谋陷御史大夫张汤,汤自杀,武帝尽诛三长史。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