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
明宣德五年(1430)析嘉兴县置,即今浙江嘉善县。属嘉兴府。
明宣德五年(1430)析嘉兴县置,即今浙江嘉善县。属嘉兴府。
明光宗年号(1620)。仅五月。
北周铜钱。大象元年(579)始铸,以一当十,与*五行大布并行。钱文玉筋篆,书法绝工,制作精美,为北周三大名泉之首,更为魏晋以来钱中之冠。永通万国
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王政四年(前243)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嗣后历代相沿,或因赈灾、需饷,因边储、兴工,遇有度支不济,即准士民捐银,授与官职。明代始于景泰
明京军*五军营之一部。永乐间设,后废。成化二十年(1484)复设。以京卫报效舍人、余丁组成。舍人营称殚忠,余丁营称效义。设坐营官、把总各一员。
或作雒越。古族名。百越的一支。秦汉时活动中心在今广西左江流域至越南红河三角洲一带。交趾未立郡时,土地有雒田。雒与骆通,其名称来源一般认为与垦食“雒田”有关。有的认为海南岛亦是骆越居住区。先秦时已有骆王
秦置。属河东郡。即今山西闻喜县。因在安邑之左,故名。东汉废入闻喜县。《水经·涑水注》:涑水“又西南径左邑县故城南,故曲沃也。……秦改为左邑县”。
①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为首道,分理都察院事,独专诸内外考察。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礼部、都察院、翰林院等部院衙门,司礼、尚
1010—1086北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字才元。第进士,为绛州推官。以荐除秘阁校理,出知广安军、邛州,入为群牧判官、开封府推官。熙宁初,擢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因反对青苗法,忤王安
443—493北魏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人。文成帝时为中书学生。天安初,屡迁主客令。与南朝齐使刘缵相交接,以能言使之折服。迁给事中。魏初,民多荫附,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太和九年(485),乃上言宜更均量
唐代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