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阁勾当
官名。宋置,见“龙图阁”。
官名。宋置,见“龙图阁”。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专管军中所需的绳索。
官署名。隋始置,属吏部,唐改称“司封司”,见该条。
①官署名。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掌宗
官署名。宋朝各州皆置,以录事参军主管,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录事参军的衙门。以录事参军为主官,原先只管民事,后来也兼管刑事。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北齐置司染署,属太府寺,掌织物染色之事。设令丞为正副主官,又别领京坊、河东、信都三局丞。隋沿置,炀帝间改称织染署,改隶少府监。参见“织染署”。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 中,因备边与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同置,设监官二人。掌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绍兴和议后,专备宰执之厨的有关支遣。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凡指郡太守的下属官吏。《后汉书·吴良传》:“吴良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也。初为郡吏。”注:“《东观记》曰良为郡议曹掾。”《后汉书·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院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