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局
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鼓吹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音乐鼓吹,即前代鼓吹署之职。崇宁后改为大晟府鼓吹案。
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鼓吹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音乐鼓吹,即前代鼓吹署之职。崇宁后改为大晟府鼓吹案。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即“拜察默拖喇哈番”。
官名,汉置,为汤官属官,掌监饮食。见吴式芬、陈介祺《封泥考略》。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护军改为武贲郎将后置,每卫六人,从四品,为武贲郎将副贰。
官名。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周朝大司马所属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等各级军事长官统称。《周礼·夏官·都司马》: “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郑玄注: “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
官名。清朝内阁属官。由大学士于内阁汉中书内委派,无定员。掌拟以皇帝名义发布的文稿。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
官名。周设此官,掌察四方邦国之事。见《周礼·秋官·序官·掌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