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郑、宋、卫等国置。掌理市场的官吏。《左传·昭公二年》: “请以印为褚师。”杜预注:“褚师,市官。”官名。春秋时宋、郑、卫等国都设此官,掌管市场买卖。《左传·昭公二年》:“请以印为褚师。”注:
官名。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在北京西直门外海淀建圆明园以赐雍亲王,雍亲王即位为雍正帝后,续有增修,包括圆明园、万春园与长春园,故又称圆明三园。主官为总管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所属有郎中、主事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1403—1424)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1435)以后,
宫廷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地位高于太医令。别有“殿中太医都尉”。参见《宋书·礼志五》。
北魏时为大司马、大将军的合称。位在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官名简称。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二大”,其地位高于“三公”,低于“三师”。参看“大司马”和“大将军”条。
官名,掌管地方军队,护卫京师及京师左郊的武事、治安纠察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明置,为宗人府长官,掌皇九族属籍,按时修其玉牒,书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等事。见《明史·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宗人府”条。官名。明置,为宗人府的主官。见“宗人府”。
汉朝宫中女官名号,秩视百石。女官名,西汉置,也是皇帝的妃子,主职夜事,俸百石。参看《汉书·外戚传序》、“娙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