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牒
玉牒别称。
玉牒别称。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太子太傅属官,两晋、南朝皆置。晋、宋七品,梁五班,陈七品、六百石。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
掌传递公文、转运官物、供往来官员使臣休息、过夜的处所。自隋至清皆置,属兵部。清代各省腹地称驿,军报为站。清末改置邮传部。
省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规定,若省长兼署督军,则于省长公署内增设军务厅,下设军务、军需、军法三科。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隶太府卿。
见“知寨”。
官名。民国初年置国务院,设国务总理,协助大总统处理政务,担任国务会议议长,对外代表国务院,副署大总统一切命令。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国务院的首长。《临时约法》时期政府实行内阁制,国务总理是实际的行政首
官名。即“卜”,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