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都门学生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该校学生,皆有一技之长。《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该校学生,皆有一技之长。《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见“十猛将军”。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以习不失为国论阿买勃极烈,意为国家第一勃极烈。习不失死后官废。官名。金朝设有此官,掌管治理城邑。参看“勃极烈”条。
即“札鲁忽赤”。
官名。金枢密院在签书枢密院事下设同佥枢密院事一员,正四品。元于成宗大德十年(1306)在佥院下置同佥三员,后定置二员,正四品。官名。元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辖专门教务、专门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官名。金朝置。设于世祖中统四年(1265),由探马赤军将领充任,监督汉军万户作战、戍守。后罢。
官名。天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张挂灯彩。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