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代有此制,《明史》卷一六○记罗绮为左副都御史,“以功赐二品禄”。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兰氏充任。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所掌不详。杨晦曾任此官。见《辽史·能吏传》。
官名合称,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秦置,汉因之,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宫内御服首饰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名合称。金朝尚书省左、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佐宰相治本省之事。
参见“左评事”。官名,即“右平”,汉始置,掌刑狱审判,秩六百石。后世或置或废。参看“右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