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常侍
官名,即骑郎之常侍天子者,也称常侍骑。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汉书·李广传》:“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射,杀首虏多,为郎,骑常侍。”注:“师古曰:官为郎,常骑以侍天子,故曰骑常侍。”
官名,即骑郎之常侍天子者,也称常侍骑。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汉书·李广传》:“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射,杀首虏多,为郎,骑常侍。”注:“师古曰:官为郎,常骑以侍天子,故曰骑常侍。”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白粮经纪二十五名。嘉庆十五年(1810)裁土坝车户后,通仓转运事务皆
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即黉学,学校的泛称。参看“黉学”条。
官名统称。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故名。宋朝沿唐、五代之制设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以宰相领之。后又设观文殿、资政殿大学士,以解职宰相充任,并不任事,以为荣衔。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遂专以殿阁名系衔。洪武
行春,即行县,见“行县”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次官,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员一人,佐刑部中大夫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审讯、执行及赦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币制局的副长官。见“币制局”。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