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荐举名目。明洪武六年 (1373) 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明初重视各地粮长。干练者称税户人材,亦可推授官职。
在宫中执役的女子。因本人犯罪或因他人犯罪而受牵连被没入宫中执役的女子。《周礼·天官·寺人》:“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注:“女宫,刑女之在宫中者。”《后汉书·宦者列传》:“寺人掌女宫之戒。”注: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后期对于加军师衔的诸王称为特爵。
即副将,相对主将而言,常与裨将连称之为“偏裨”。偏将即偏师之将。偏师为全军的一部分,以别于主力。《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汉)使一偏将将十万众临越,则越杀王降汉。”《后汉书·光武帝纪》:“时王郎大将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马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官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主掌筹办海军事务处。二年,海军部成立后省。
官名。为低级武职,偏裨之将。《新五代史·康怀英传》:“事朱瑾为牙将。”
官名。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相当于委员长。如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