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顺天府学

顺天府学

官学名。清初置顺天府学,设汉儒学教授、训导各一人。又有京卫武学,设汉教授一人,训导二人,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改为顺天府武学。次年裁顺天府武学,在顺天府学中增设满儒学教授、训导各一人,分为满汉二学,分教文武学生。教授、训导掌教在学之士,文生考其艺,武生考其射,三年将所教学生的成绩优劣报于学政。府学除教学外,并掌保管书籍与文庙祭器、乐器之事。有经承、攒典各二人协理府学事务。

猜你喜欢

  • 鸠氏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 王国大夫

    王国大夫即王大夫。掌奉王命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始置,属王国郎中令,为王扈从,侍奉左右,或充使者。《汉书·淮南王传》有大夫但,同书《梁孝王传》有大夫茅兰,多以文

  • 律学博士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 爪牙吏

    得力的属下官吏。《汉书·酷吏传·王文舒》:“其爪牙吏虎而冠。”

  • 稍法上士、中士

    官名。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置稍法上士,正三命;稍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 回回司天监令

    官名。明洪武元年(1368)沿元制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为长官,正四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令。

  • 十二勋

    宋朝的勋级分十二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见《宋史·职官九》。

  • 学部参事

    官名。清末学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设四员,正五品,视郎中,位左、右参议之下。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

  • 太官署令丞

    官名。秦置太官令丞,属少府,两汉、三国沿置,晋改属光禄勋,南朝宋齐梁陈属门下省。北魏时尚食、中尚食均掌皇帝膳食,分隶门下省与集书省;而太官掌百官之撰,属光禄勋。北齐于光禄寺置太官署,有令及丞,隋唐沿置

  • 李官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