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官署名。即卫尉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 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又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再复为卫尉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卫尉寺为司卫寺,
见“殿中虎贲”。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年(1906)设。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京内外王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贮藏各省解部试卷,各处交回旧印、封王全册与赏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项。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符节制度。辽朝有银牌,为皇帝遣使之凭证。使者持牌,如皇帝亲临,沿途乘驿马需索,不准违误。使还,呈交皇帝。银牌上铸有契丹字,长一尺。有西夏铸西夏文的铜牌传世。“内宿命令”、“防守命令”牌为宫廷宿卫和驻军
辽朝宫中杂役名。属北面官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掌宫中皇帝、太后、太妃皇后、太子盥洗侍候之事。例由著帐户充任。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