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散吏名。汉代置,《后汉书·周盘传》记蔡顺以至孝称,“太守韩崇召为东閤祭酒。”无具体职务,为郡府中的高级散吏。
官名。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置稍法上士,正三命;稍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八阶,秩从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下,称候仪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两晋南北朝至唐为鼓吹署长官。东晋或省。隋朝正八品; 唐朝置二员,从七品下。北宋为太常寺鼓吹局长官。辽朝复为鼓吹署长官。参见“鼓吹署”、“鼓吹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太仆院改名,兼领武备监。掌马匹出纳、马具制作及武器缮治出纳。二十一年武备监独立为寺。二十四年罢,改置太仆寺。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置,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
郡分职诸曹之一。设有掾与史,见《巴郡太守张纳碑》题名。所谓“比”,《周礼·小司徒》有“三年则大比”之说,郑玄注: “大比谓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比曹所掌当是主管检核民数及财物。其职与户曹相近,可
本指未仕或不愿出仕的士人。宋朝用作授予学人隐居不仕者的称号。著名者有种放、魏野、林逋、孔旼、尹焞等,皆颁发诰身。
官署名。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二十二日呈准公布《长江及其他水师改组令》,规定原有长江水师及其他水师均改为水上警察,设厅管理。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三月三十日公布的《水上
犹言大帅、酋长。此为南越王赵佗上书时自称。《史记·南越列传·南越王》:“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杨柸曾任此职。参见《晋书·石季龙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