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财赋。顺治十六年 (1659)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掌档案文移。下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分掌泉货、谷糈、田亩诸事,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
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门钥。《宋史·职官三·六部监门》:“六部监门官一员,掌司门钥。绍兴二年置。”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令丞”。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长官。见“徽政院”。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文书收发、编制、分配、保管事项;二、本院职员的任免及迁调事项;三、典守印信;四、出纳及庶务事项;五、其他不属于政务处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十至十六人,科长
官名。即“押牙”。官名。唐置,掌领仪仗侍卫。《旧唐书·惠文太子传》:“金吾,天子押衙。”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等地,宣统二年 (1910) 各省渐设。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一人,并录事等。官署名。清末始设,配置在初级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邮政司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包括原邮政、电政、航政三司全部职掌。次年复改称为司,职掌不变。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务。参见“路政司”、“电政司”
籥师及其属员的合称。《逸周书·世俘》:“籥人奏。”参见“籥师”、“籥师丞”。
州分职吏名。晋代凉州设置,见《彭祈碑阴》,为军议从事的异称,掌参议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