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太常、司农、少府、水衡都尉等所属均有都水一官,东汉改属郡国,有都水掾或水曹掾、史,职主兴修水利。《隶释》一五《绵竹江堰碑》记广汉有都水掾及水曹掾、史各一人。可见当时水曹与都水是同时
参见“右士郎”。
官名。南朝宋置,扬州、徐州属官。职掌同汉朝月令师。州分职吏名。东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南朝宋州有月令从事,《宋书·百官志下》说:“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
官署名。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赍、禄秩之经费。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称支科
①三国魏始定之爵制,即王、公、侯、伯、子、男。其后,两晋南北朝皆仿此。每一等内又有级别之不同,各朝稍异。详见各条。②太平天国爵制,即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义、安、福、燕、豫、侯。由义王、安王、福王、
官名,解放前西藏设此官,为西藏最高军事统帅,掌管全西藏的军队,直接受达赖统辖。
战车与步卒组合的基本单位。商代时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其时战车与步兵分别编组,战车以辆计,步兵以行组成。周初仍沿商代体制,战车与步兵分编,后来逐渐演变为战车与步卒合同编组。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署名。简称屯田司 。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设置屯垦,增益军储,抽分征商,伐薪烧炭,百官茔制之事。后屯种事废,主管陵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南京工部屯田清
即侍御史知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