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工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民国时,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处理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事务的称区公所(即区政府),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镇公所等。公所,即“政府”的意思。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隶太府卿。
官名。北魏孝文帝置。自延兴二年(472)至太和二年(478),多次遣使巡省风俗,问民疾苦,抚慰初附,参察守宰,谓之行察官。太和三年正月罢。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威军上将军下。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见“副司矢”。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属少府,为内者令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佐令掌宫中布帐衣亵诸物。官名,汉置为内者令的佐官,助令掌宫中布帐诸亵物。属下有从官录事一人,员吏十九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予以免职处分;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也予以免职,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
①私家之吏。战国、秦汉均有。《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黥妾爰书,“某里公士甲缚诣女子丙,告曰: ‘某里五大夫乙家吏。”《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宋昌以家吏从高祖起山东。”②皇太后、皇后、太子
官名。隋朝诸州、郡、县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