钤记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各府州县僧道阴阳医官等钤记,亦如佐杂之例。”地方长官委派办事的机关或人员,也用钤记,率由委任者鐫发。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各府州县僧道阴阳医官等钤记,亦如佐杂之例。”地方长官委派办事的机关或人员,也用钤记,率由委任者鐫发。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夏官、秋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宗伯卿为长官,设小宗伯上大夫、春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制订国家各项礼仪,主持祭祀仪式,守护宗庙陵墓,撰写皇帝诏
官名。东汉授予乌桓等少数族首领。《后汉书·乌桓传》:“是后乌桓稍复亲附,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官名,东汉置。《后汉书·乌桓传》:“(乌桓率众王)无何乞降,鲜卑走还塞外。是后乌桓稍復亲附,拜其大人
即“噶布什贤下”。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在甲郡所辟的主簿,随太守转任乙郡,谓之送故。如《宋书·谢方明传》记其在东晋义熙中为晋陵太守,转南郡相,“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隋书·百官志上》谓梁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袁术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策传》:“术表策为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兵才千余,骑数十匹。”
魏晋南北朝时诸公、军府僚佐、属吏对府主的尊称。《晋书·贾谧传》: “果见(贾)充行至一府舍,侍卫甚盛。府公南面坐,声色甚厉。”《北齐书·陈元康传》: “迁司徒府记室参军,尤为府公高昂所信待。”唐、五代
王号名,三国魏置,文帝封鲜卑大人轲比能为附义王。《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延康初,比能遣使献马,文帝亦立比能为附义王。”
官名。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主官。掌观事。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正六品。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八年裁。官名,清置,掌祠祭之乐。明代祭祀之乐由道士掌管,清初沿明制,设神乐观提点一人、左右知观
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
官员的等级,参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