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阶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参见“都水参军”。
官名。①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西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右五弩失毕部置五大俟斤,居碎叶面; 贺鲁沙钵罗可汗弩失毕置五俟斤,以阿悉结阙俟介最盛强。②奚五部每部之帅,置一人。
王国大夫,俸比六百石,没固定人数,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官,置一员,正八品上。
官名。清置,为御药房长官,掌司带领御医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官名。西汉太仆的属官有未央厩令,秩六百石,有五丞一尉,东汉沿置,《后汉书·百官志》说:“主乘舆及厩中诸马。”
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新疆回部旧制,凡官皆曰伯克。其职以号别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各城派驻大臣统辖,回官则仍循旧名,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并分定额缺、品级,授予俸地。设官
即“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