酋大
魏晋南北朝时山胡、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刘曜载记》: “先是,上郡氏、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
魏晋南北朝时山胡、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刘曜载记》: “先是,上郡氏、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①诸侯分封大臣的称号,若附庸。春秋战国始有。②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九级,位在彻(通)侯之下。秦汉沿置。因秦都咸阳,以关内为王畿,故名。但有侯号,居京师; 无封土而依封户多少享受征收租税之权。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造舰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造舰事务。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即水上警察。见“海事部”。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以会长为主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由行政长官兼任。
官制用语。唐宋时宰相于宣政殿奏对退班后,待制官、御史台左右巡官等皆得引对,以其次于宰相之后而得对奏于皇帝,故谓次对。
官名。唐德宗贞元四年(788)以后置,与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总领僧、尼之籍及功役。
文书名。①指下言于上之文书。始见于汉。三国沿制,除言密事得皂囊盛外,余皆启封。唐朝定为以下达上之制,上于天子。宋朝以后渐成重大吉庆祥瑞及称谢恩典的专门上书。逢正月皇帝不受朝及喜庆祥瑞之事或群臣奉上尊号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
县的等级之一。金置,为七等县的第四等,次于剧,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参见“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