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督造器物,《荀子·解蔽》: “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长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二员,正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僖宗光启元年(885)以其为左神策诸都指挥使。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库车回城事务,兼辖沙雅尔城(今沙雅)。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
①《周礼》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周礼·春官·大宗伯》: “朝觐会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郑玄注: “相,诏王礼也。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宋朝宰
即丞相。《资治通鉴》晋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参看“丞相”条。
官名。十六国前凉及北魏置。为将帅左右的亲信侍从,因行军多居营帐,故称。北魏初,诸王亦置。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唐置,由殿中侍御史一人充任,属御史台殿院。其职掌是与知西推侍御史掌推鞫之事,并监督左藏出纳。参见“知推侍御史”。
怯薜的成员。见“怯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