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北洋政府设置,根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二月公布的《设置派出所规程》,派出所采取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各区署就所辖区域划分若干段,每段于守望地设立的派出所,统称为“各段巡
清代选拔官学教习的考试。清制,两翼宗学、八旗党罗学、咸安宫学、景山官学均设满汉教习。凡满洲教习,以文进士、举人、贡生、生员,翻译进士、举人、生员,现任笔帖式及因公诖误的废员考取;汉教习,咸安宫学以进士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掌分类编纂御笔,设详议官、同详议官。
宁寿宫管理机构。清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置,属内务府,掌宁寿宫的陈设、清扫等事。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三人,书吏一人。乾隆为太上皇时即居于此宫。嘉庆四年(公元1799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汉置,为左、右二丞之合称,俸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条。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设置,专掌船、路、电、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设提调二人,纂修八人,协修八人。处内分设总务、船政、路政、邮政、电政五科,以分理各项事务。
古代官吏的俸禄,有些是一部分给钱,一部分给粮食(谷或米),秩米指俸禄中的粮食部分。参看“秩”、“秩俸”条。
1、指皇帝。《汉书·淮南厉王长传》:“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不可得也。”注:“如淳曰:太上,天子也。”2、指太上皇。《北齐书·幼主纪》:“周军奄至青州,太上窘急,将逊于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