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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水长

官名。西汉太常(奉常)、大司农、少府及水衡都尉皆置都水,设长、丞。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太常所属主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大司农、少府所属主管地方水利事务。


官名,秦汉皆置。西汉太常、大司农、少府和水衡都水,置长、丞,掌修护河流水道,池沼灌溉。郡县水池鱼利多者设此官,掌平水收渔税。西汉时属少府,东汉时改属郡国。《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后汉书·百官五》:“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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