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监

都水监

①官署名。隋文帝仁寿元年(601)由都水台改名,长官为监。炀帝时长官先后称使者、监、令,次官先后称少监、少令,领舟楫、河渠署及诸津尉,为国家水利工程、水路运输管理机关,政令仰承工部水部司。唐高祖武德八年(625) 改名都水台,旋降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627—649)中复名监,置使者为长官。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津监,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名水衡监,长官称都尉,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置都水使者二员,分总其事。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 方自将作监独立,以使者、丞为长贰,领署与隋朝同。北宋初不置,其职司归三司河渠案,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设判监事一员,以员外郎以上充任,同判监事一员,以朝官以上充任,丞二员、主簿一员,并以京朝官充任,丞轮流出外治理水利工程,又在澶州设外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职掌与隋、唐略同,设使者一员、丞二员为长贰,又有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都提举官八员,监埽官一百三十五员,分治各地川泽渠堰、水利工程,有重大急务则由使者行视处理。别置南、北外都水司,各设丞统领,又或置外都水使者。领提举汴河堤岸司、街道司。南宋初沿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省并于工部。辽朝为南面官署,有监、少监、丞等官。金朝仍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宣宗兴定五年(1221)以后,兼掌漕运,设监、少监为长贰,又有丞、掾、勾当官等属官。领街道司、诸都巡河官、诸埽物料场官。又于卫州置分治外监,专规指黄河、沁河,设少监、丞、掾等官。元初有漕运河渠司,世祖至元二年(1265)改置都水监,设监(太监)、少监为长贰,有丞、经历、知事等属官,后兼领河道提举司。至元七年隶大司农司,十三年并入工部,二十八年复置,直隶中书省。后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增设官员,佩分监印,兼提点黄河事。武宗至大三年(1310),以黄河连年为害,分监官专治河患,置汴梁分监。仁宗延祐元年(1314),复隶大司农司,七年复改隶中书省。其后又设河南山东都水监、行都水监,分治各地河患。明朝不置,以其职归工部都水清吏司。②都水监长官。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由都水使者改名,从五品。炀帝复改使者。辽、金、元复置,金正四品,元从三品。参见① 。


官署名,也是官名。都水监官署的长官也称都水监。隋朝设此官及此官署,掌管河渠、舟楫、津桥、堤埝等事。唐朝有时称都水监,有时称都水使者;宋朝也是如此。元朝称都水监,掌管河渠水利、堤防桥梁等事。以后不再设此官及此官署。见《隋书·百官下》、《旧唐书·职官三·都水监》、《宋史·职官五·都水监》《元史·百官六》和“都水”条。

猜你喜欢

  • 奉国将军

    ①爵名。明朝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位辅国将军之下。清朝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位辅国将军下、奉恩将军上。并有一、二、三等之别,秩视武职正三品。②散阶称号。明朝为武职从二品之加授。爵名。明朝郡王次曾孙授奉国

  • 将作监主簿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将作监官员,掌印及勾检稽失,在将作监丞下。

  • 木营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木工,掌建造宫室房屋及制作各种木制器物。木营与土营初期效率甚高,建造天王府不期年而成。

  • 东织

    官署名,秦汉置,掌织文绣,属少府。汉初置东织、西织,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曰织室。其官有令、丞。后省令,仅置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 堤官

    吏员名。明清时山阳县(明代属南直隶,清代属江南)有堤官一人,秩未入流,掌守护河堤。

  • 司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食局,掌给宫人廪食、薪炭。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

  • 罟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罟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 千石

    官秩等级。西汉置,新莽时改为下大夫。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西汉丞相长史、御史中丞及其他中央机构的副职,皆秩千石。大县县令也有秩千石者。东汉略同,月俸八十斛。晋朝凡尚书令、尚书仆射、公府长史、司马,秩

  • 矿监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

  • 西曹参军

    官名。见“公府西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