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匠役营建之事。喀尔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正五品;阿克苏、库车等地设六人,秩七品。
官署名。参见“尚方”。官署名,秦始置尚方,汉沿置,武帝时分为左中右三尚方,掌制刀剑及宫中所用上好工艺制品。魏、西晋、宋、齐、梁、北齐、隋、唐皆沿置。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一·少府卿》、《续文献通考·职官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
官名。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以前任执政为之,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神宋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属侍从贴职。官名。宋置,景德二年,真宗特置此官,以示对被封人的恩宠,位在翰林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大单于四辅之一,佐大单于掌境内少数民族事务。见《晋书·冯跋载记》。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法兰西、荷兰、日斯巴尼亚(西班牙)、巴西四国交涉事务,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併入外务部。清代总理各国
将军名号,三国魏置,掌护卫。《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使使持节行中护军中垒将军司马炎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