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议曹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西域东女国宰相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十六国西秦、南朝梁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中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
官名。北周置。《隋书·于仲文传》:“及宣帝嗣位,(于玺)转右勋曹中大夫。”正五命。
官署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南齐沿之。
官名。晋朝置,司空府属官。亦作“道桥掾”。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登载记附索泮传》: “(索菱)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职掌不详。
汉朝从太学中选任官吏的考试。汉武帝时根据公孙弘的建议,制定法律,规定博士弟子员每岁课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如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成绩低劣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
见“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唐、宋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卿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