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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大夫

官名。战国楚置。掌一郡行政的长官。《鹖冠子·王铁》: “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郡大夫不以时循行教诲,受闻虽实,有所遗脱,不悉以教柱国,谓之乱郡,其诛郡大夫无赦”。


官名。官名。春秋时期郡、县并设之时,郡设于边地,其辖境较县大,但人口比县少,故郡的行政长官其秩较低于县。县为上大夫,郡为下大夫。战国时郡县制形成后郡变成了县的上级政区,其长官改称为守。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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