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墨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纪善所,置纪善二人,秩正八品,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昭王善。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荆湖行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四月,掌镇守襄阳诸军。十一年三月,改为荆湖行省。八月,又改为河南行省。
武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据《左传》记载,晋于武公元年(鲁庄公十六年,公元前678年)始置一军,晋献公十六年(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 扩为上下二军。《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其年“晋始作三军”,疏:
使职名。即丽正殿修书使,唐玄宗开元七年(719)置。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官署名。简称造办处。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以初设于养心殿而得名,后虽逐渐迁出养心殿,而名称依旧。掌制造供皇帝使用及宫中陈设之各项器物。下设舆图房、活计房、如意馆、金玉作、铸炉处、造钟处、炮枪处、鞍甲
官名,为四辅之一。《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官名,属少府,其长官称令,佐官有丞,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笔者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司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