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君

郡君

命妇封号。汉始置,以武帝封平原君为始。北魏、北齐、北周亦见,无定制,多封皇后之母,高官之母、妻或郡公之妻,间或有封宫婢者。北周武帝保定二年(562)定柱国以下,帅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县君。隋唐定封四品官员之妻,其母为郡太君。不因夫、子得封者,称某品郡君。宋朝沿置,封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常侍、宾客、中丞、左右丞、侍郎、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卿、监、祭酒、詹事、诸王傅、大将军、都督、中都护、副都护、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官之妻、位在郡夫人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罢。金置封郡侯母妻。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称郡侯夫人。元、明沿宋制,封皇室妇女。清朝为格格封授之第三等。贝勒嫡长女及亲王侧福晋之女得受此封。品级同贝子夫人。


命妇封号名,始于西汉。汉武帝封王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平原为汉朝郡名,故称郡君。《汉书·外戚传·孝景王皇后》:“武帝即位,(王皇后)为太后,尊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其后,北魏、北齐、北周多用来封皇后母或高官母、妻,非定制。唐为定制,《旧唐书·职官二·司勋郎中》:“凡外命妇之制……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若内命妇,一品之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之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之母,并为正五品县君。”宋封三司使、常侍、中丞、侍郎、翰林学士、龙图阁学士、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卿、监、祭酒、詹事、诸王傅、大将军、都督、观察使、团练使等之妻为郡君。宋、元以后唯宗室女可得为郡君。清朝贝勒之女多罗格格和亲王侧福晋所生之女称郡君。

猜你喜欢

  • 题本

    文书名。明朝始行之上行文。凡内外衙门向皇帝报告关系政务之公事时使用。(私事用“奏本”)清初明确规定,公事用题本,盖章; 私事用奏本,不盖印。然实际运用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废止奏本,公

  • 王国博士

    汉初王国置博士,掌通古令。景帝中五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置,由王国自行辟除。《汉书·景十三王传》记“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公元前155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

  • 祀祭使

    官名。唐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置,以度支郎中杨国忠充任;至德三载(公元758年)以中书侍郎王玙和兼知,掌两京祭祀之事。

  • 第一清

    官制术语,指“清官”中的等级。北魏孝明帝末,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令委派不得人,上疏称:“但郡县选举, 由来共轻, 贵游㑺才, 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

  • 悉编掣逋

    官名。吐蕃官,即都护,置一人。

  • 正奉大夫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上阶文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又改右光禄大夫置,为正三品文臣寄禄官。金、元亦置,为四十二阶文散官第十二阶。金从三品上; 元从二品,

  • 副长官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 东作坊使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 国子司业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国子监始置,为次官,一员,从四品。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省,太宗贞观六年(632) 复置,从四品下,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 复

  • 都尉司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