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班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
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班、同通州县班、佐杂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为过道班。见《清会典事例吏部除授》。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
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班、同通州县班、佐杂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为过道班。见《清会典事例吏部除授》。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斧钺、静鞭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幼主升授李春发等职诏》:“黄期升为天朝九门御林真神殿大学士殿前左正使。”其职司不详,从其上“真神殿大学士”的宗教性加衔和黄期升长期担任宗教官的经历看来,殿前正使可能就是神使的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贮藏军械事项。
官名。隋文帝置职方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 (公元620年)改为“职方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见“奉常寺”。
官名。周朝置。《逸周书·王会》:“为诸侯之有疾病者,阼阶之南祝淮氏,荣氏次之,珪瓒次之,皆西面,弥宗旁之。”孔晁注:“弥宗,官名。”
官名。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 (今河南洛阳) 秋官府长官,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金朝置。掌食盐产销。秩正五品。在产盐地分设山东、宝坻、沧、解、辽东、西京、北京七司,下辖盐场。各司都有自己的行盐地面。置使一员,正五品; 副使一员或二员,正六品; 判官三员,正七品。下设管勾、
吏名。“干”之一种。掌传达。三国魏诸郡、晋朝诸州、郡、县官府俱置。十六国后赵亦置。吏名,掌传达。三国时曹魏各郡置,晋朝的州郡县皆置,十六国后赵也置。《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