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翼大夫。
官名。晋朝州刺史属官。置于边远、险要或临近少数族诸州,设员五十余人。州分职吏名。晋代于边区或有山险滨近寇贼羌夷之州设置,见《晋书·职官志》,掌骑射之事。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即“陵江将军”之异称。武官名。即“凌江将军”,见该条。
官名。十六国乞伏述延置。为统兵武职。《晋书·乞伏国仁载记》:“(述延以) 出连高胡为右辅将军,镇至便川。”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官名。为辑濯令所属,主管行船,见《汉书·刘屈氂传》。颜师古注:“主用辑及濯行船者也。”
官名,即门下督盗贼,汉置,为郡佐吏,掌兵卫,长官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巡察禁防盗贼。也简称督盗、督盗贼、门下督。后世多沿置。见汉《巴郡太守张纳碑》,参看“门下督盗贼”条。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学官名。梁置,见“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