辎重队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辎重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辎重队操法,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马匹、械器,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辎重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辎重队操法,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马匹、械器,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清朝巡检之别称。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官名合称,即郡守、郡尉、郡监。《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秦官,掌监郡。”上文“守、尉、监”之“监”,即“监御史”之简称。
官名。北魏置。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下设长史。参见《魏书·高崇传》。
官名。北魏明元帝永兴元年(409)置,员四十人,宿直殿省,职掌比常侍、侍郎。官名。北魏孝武帝永兴元年十一月,置骐驎官四十人,宿值殿省,比常侍、侍郎。见《魏书·官氏志》。“骐駣院”。
官名。宋初置,属横班诸司使,为武臣、内侍迁转之阶。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三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及内侍官名,改为通侍大夫。班官名。宋置,无职掌,为内侍与武臣高级阶官。政和二年(公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委任投降的敌对政权统治者。《晋书·慕容儁载记》: “(慕容)恪遂克广固,以(段)龛为伏顺将军。”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任为管理印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俸千石,掌司空府诸曹事,地位仅次于司空公。详“司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