辎重兵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参见“提督四夷馆”。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一零记明嘉靖时, 吴廷举以右都御史改南京工部尚书,肯辞, “且引白居易、张詠诗, 语多诙谐, 中复用‘呜呼’字。帝怒, 以廷举怨望, 无人臣礼,勒致仕。”清制则对年老有疾
官署名。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六年(1060),设在中京 (今内蒙昭乌达盟宁城西大明城),职掌参见“国子监”。
元地方官署名。秩同二品,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各一员。参见“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官署合称。即北周设于并州(今山西太原)的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武帝建德六年(577)二月,于并州置宫及六府官,但仅置司会等主要官员,同年十二月,罢并州宫及六府。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汉代君主经常赐给臣下的奴婢、甲第、墓地、钱物等, 总称为常赐。西汉时常赐有奴婢、牛酒、甲第、钱、缯帛、东园秘器(棺材)、冢地、见《西汉会要·职官十二》“恩赐条”。东汉的常赐有钱币、衣服、衣冠、安车、什
见“资(1)”。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宣徽南院长官。亦称“宣徽南院使”。官名,辽朝置,为宣徽南院长官,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南院宣徽使,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