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处
清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掌赎罪事务。凡赎罪案件,均须开列所犯案情,具奏批准后,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令依限期缴纳完毕。
清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掌赎罪事务。凡赎罪案件,均须开列所犯案情,具奏批准后,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令依限期缴纳完毕。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主客曹,“掌诸蕃杂客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见“掇尔契达”。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即“廷寄”。
宋朝安抚司准备差遣简称。马牧,每牧皆置,一至二人。宋朝安抚司准备差遣简称。
官名。① 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次官之一,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亲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右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右郎将
乡里管事之人。明朝洪武 (1368—1398) 年间置,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三、五人不等。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教化,督课农桑,主持乡村水利事务。明前期,颇有权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在东、西、南、北等四郊祭祀的有关事务,下设司郊中士、司郊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统称。唐朝中期以后,节度使属官节度副使、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参谋、随军,观察使属官观察判官、支使,经略使属官经略判官,以及节度、观察、防御、团练推官、巡官,皆为幕职官。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