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质人

质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周礼·地官》:“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


官名。周设此官,掌平定物价等。《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注:“成,平也。”

猜你喜欢

  • 宿直都监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 土主簿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二人:云南、孟运县各一人;贵州

  • 工案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为县衙六案之一。大观二年 (1108),令诸县皆置。南宋临安府亦置。职掌仿工部。北宋大宗正司亦置,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应办本司

  • 将作少令

    官名。即将作少监,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少匠,玄宗天宝十一载(757) 定名将作少监。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少监为将作少令。详见“将作监”。

  • 巡阁道使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十五载(756)六月车驾次扶风郡后,将幸蜀,遂以韦谔为巡阁道使并先行。

  • 隶副奏折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 北枢密院中丞司

    官署名。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掌纠察百官,兴宗重熙二十年(1051),“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令承旨总之。”(《辽史·兴宗纪》)官署名,辽朝置,掌纠察百官。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北院

  • 杭州织造

    见“织造”。

  • 杂布提墨克塔布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教习经馆之事。叶尔羌设一人,秩六品。

  • 三卫

    郎亲卫、勋卫、翊卫卫府合称。①隋朝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及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皆称三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 左右翊卫(左右卫)所领三卫改为三侍,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三卫依次改为功